我兒子有活下去的權利嗎?《我們與惡的距離》賈靜雯虐心爆哭,失去摯愛的我們要怎麼學會原諒
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開播至今真的是口碑爆棚!觀眾一面倒好評,片中不僅探討了現今的媒體生態,也把死刑等議題融入劇中,可以說是近期最讓人耳目一新的本土戲劇,而在昨晚播出的第5、6集中,痛失愛子的喬安得知大芝就是李曉明的妹妹後,兩人在辦公室爆發激烈衝突,揪心的話語緊緊牽著所有觀眾的心,一起來回顧那些令人鼻酸的瞬間吧!
「他殺了人就該死,但不代表民主法治要跟著一起陪葬」
法務部火速槍決李曉明,讓身為李曉明辯護律師的王赦措手不及,悲憤表示,在李曉明的前面還有52個死刑犯,為什麼會跳過這麼多人直接槍決他,「民主法治是用來討好人民、討好媒體的嗎?」在當年鄭捷「北捷隨機殺人」案件發生後,從判死到定讞僅僅花了19天,速度之快,在打著「安撫民心」口號的同時,大家可曾想過這麼做的用意究竟還有沒有保有法律該有的原則?
「一個民主國家,竟然要靠殺人來撫慰人心」
王赦在美媚家情緒崩潰地表示自己無法理解「為什麼一個國家要用這麼粗暴的方式,奪走一個年輕人的性命」,火速槍決了李曉明後,看似撫平了民眾憤慨的心情,但就像王赦說的,「究竟什麼是好人,什麼是壞人,你有標準答案嗎?」
「說什麼媒體良心!你們求證過嗎?」
宋喬安意外得知李大芝就是兇手李曉明的妹妹後,下令新聞部攝影偷偷跟蹤大芝回家,將大芝父母躲藏的老家在電視上曝光,讓大芝氣得衝進新聞部找News哥理論,怒吼身為媒體卻沒有作為媒體該有的良心。確實,在現今的媒體生態中,搶快、搶獨家已經是不得不做的事情,面對來自上面的壓力、收視率的壓力,做不出來就等著被檢討的壓力,一個現成的題材就在眼前,拍與不拍,一直以來都是讓人百般掙扎的狀況。
「如果你們早一點了解他,他就不會犯下這種滔天大錯,這個世界上就不會多了這麼多的痛跟這麼多的恨」
闖進戲院槍殺無辜民眾的李曉明自始自終都沒有對任何人說明他這麼做的原因,而在事發後,李曉明的父母也為此深深自責,淚眼表示「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誰會想要花20年養一個殺人犯?」而宋喬安身為受害者的母親,在面對身為加害者家屬的大芝,只能憤而質問為什麼他們沒早一點發現李曉明精神狀況早已出了問題,如果發現得早,這些無辜的性命可能就不會犧牲了。
「你們可以隨便貼別人標籤,你們有沒有想過,你在無形之中也殺了人」
媒體身為第四權,報導事實給閱聽人知道是該有的基本責任,更該秉持「公正、公平、客觀」的原則,但嗜血的媒體總是需要一個聳動的標題、塑造一個讓人印象深刻的形象,無論是好是壞,這個標籤一貼下去就算撕起來了也會留下痕跡,在報導中,品味新聞將李曉明的家屬定義為「只會神隱躲媒體、與李曉明切割、用逃避面對社會」的形象,但觀眾不會知道的事,李曉明的家人為了賠償受害者家屬,將手邊有的東西都變賣了,換句話說等同「破產」。
「我哥是殺了很多人!但我跟我家人連活下去的權利都沒有嗎?」
有的人可能會認為個人造業個人擔,但也有人認為家庭就是問題的源頭。只希望能夠隱性埋名繼續生活的李大芝和爸爸媽媽,面對媒體不斷的追殺,也把大芝逼到臨界點,難道身為加害者的家屬,就沒有活下去的權利嗎?
「那我兒子呢?我兒子有活下去的權利嗎?」
面對李大芝對於媒體曝光自己家人的氣憤難平,失去兒子的喬安更加憤怒,怒吼大芝在他要求人權的同時「那我兒子呢?我兒子有活下去的權利嗎?」是啊,逝者何辜,被奪走了人生摯愛的喬安又是何辜,為什麼要平白無故的忍受這些一輩子可能也無法癒合的傷痛?
「你們殺的人,沒有比我哥少!」
媒體的嗜血似乎已經變成常態,驚悚的人物設定、變調的追殺、過分的貼標籤、過度的曝光犯案手法⋯⋯等等,在報導新聞的同時,是否已經失去該有的原則,成為案件背後的幫兇?
「我過不去」
劉昭國和喬安聽從諮商師的建議回到當年約會的地點,也是李曉明隨機殺人案發生的戲院,在事發兩年後,夫妻倆重回愛子喪命的地方,喬安崩潰、自責,更多的是懊悔,心裡同樣難過的劉昭國只能抱緊老婆安慰「都過去了」,但被內疚淹沒的喬安只能痛哭「我過不去」,失去了心頭上的一塊肉,那些在傷痛後被留下來的人,該怎麼回到原本的生活?
By 台灣女生日常編輯部
圖片來源:Facebook @我們與惡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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